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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届四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分类:
      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7

      代码:000530;200530 简称:XPJ冷热;XPJB  公告编号:2022-041

       

      XPJ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希堂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洋电机”)、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中国”)、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冷链”)(以下统称“交易对方”)购买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冷机”)(以下统称“标的公司”)相应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三洋电机、松下中国、松下冷链购买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相应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2.01交易概况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三洋电机购买松下压缩机60%股权;向松下中国购买松下冷机30%股权、向松下冷链购买松下冷机25%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松下压缩机40%的股权、松下冷机2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100%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洋电机、松下中国、松下冷链。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三洋电机持有的松下压缩机60%股权、松下中国持有的松下冷机30%股权、松下冷链持有的松下冷机25%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4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华评估”)出具的《XPJ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2]第092号)(以下简称“《松下压缩机资产评估报告》”)、《XPJ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松下冷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2]第093号)(以下简称“《松下冷机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估以2022年5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对松下压缩机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对松下冷机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众华评估出具的《松下压缩机资产评估报告》、《松下冷机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净资产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A

      B

      C=B-A

      D=C/A

      松下压缩机100%股权

      109,650.02

      154,858.00

      45,207.98

      41.23%

      松下冷机100%股权

      13,319.94

      14,860.92

      1,540.98

      11.57%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根据以上评估值,松下压缩机60%股权交易价格为92,914.80万元,松下冷机55%股权交易价格为8,173.51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合计作价101,088.31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5对价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应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新营业执照记载的颁发日期后30日内按照约定的金额汇入至交易对方指定名义的银行账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6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三洋电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内,松下压缩机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发生的亏损由三洋电机按照本次交易前所持松下压缩机股权比例承担。前述期间损益金额由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三洋电机应在审计机构对前述期间损益金额审定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形式全额直接支付给公司。

      根据公司与松下中国、松下冷链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松下冷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内,松下冷机产生的盈利和亏损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7标的资产权属转移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交易对方及公司应协同标的公司在《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且公司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不予禁止的决定或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且标的公司取得新营业执照之日,视为股权转让手续完成。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8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标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承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9违约责任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违约责任如下:

      除不可抗力外,如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时,该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所有损失。在遵守合同的当事人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违约当事人改正违约行为,而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在30天内改正的情形下,遵守合同的当事人除拥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外,还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即使另一方当事人在追究违约责任、提交解决方案时有所延迟的,也不视为当事人放弃基于合同的权利或救济手段。

      如因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前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估基准日后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理、处罚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公司和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其中,交易对方承担的部分其应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但是,本款之上述情形仅限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现的标的公司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至交割日所发生的情形。

      交易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配合标的公司办理本次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超过3日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并要求交易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公司未依照规定的期限支付转让对价的,经交易对方催促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应按逾期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交易对方支付违约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三洋电机购买松下压缩机60%股权;向松下中国购买松下冷机30%股权、向松下冷链购买松下冷机25%股权。

      三洋电机持有公司8.72%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大连XPJ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存在于松下中国担任董事的情形,松下中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部分董事担任松下冷链董事,松下冷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XPJ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编制了《XPJ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三洋电机、松下中国、松下冷链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公司拟与三洋电机、松下中国、松下冷链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对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支付方式、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渡期安排、债权债务和人员安排、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的相关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适当且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客观反映了其股权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制作了填补回报并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的相关情况,同意将上述文件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议决议。

       

      XPJ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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